《狂飆》鐘阿四因曾吸毒戲份被刪,引發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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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電視劇《狂飆》大熱,而劇中人物,無論大小,同時大火的現象,實有罕見,不光是主演級別的,更有僅僅出境幾集的小人物,都被熱情的觀眾們深挖出來,仔細把玩。但有喜有憂,有的終于被大家看到了,奮斗多年的努力,有的則被人挖出黑料。
比如劇中鐘阿四的扮演者-含笑,被爆料曾因吸毒被抓。因為違法了廣電總局的“劣質藝人條款”,《狂飆》受到影響,好在“鐘阿四”戲份極少,后期人員緊急刪減鏡頭,修改演職員表,不影響該劇繼續大熱。幸虧不是主演,不然該劇就成絕版了。
由此又要說說廣電總局這個“行規”了。從實施以來,著實打擊了不少藝人,各種大牌小牌,一線N線,隔三差五地給熱搜提供素材,種類從吸毒到嫖娼、從打人到道德敗壞。
感謝它凈化業內環境,警示了世人。但它的出現,是否合理。也有的一聊。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這個行規那勢必屬于“家規”的范疇。
然后我國的《禁毒法》第52條規定:“已戒毒人員就業不受歧視、并應得到幫助”,這確確實實是屬于國法,廣電行業規定,與法律條款沖突時,孰輕孰重。
以此類推,其它行業也可以通過制定行規,來抵制曾吸毒販毒人員準入,那這些人豈不是再無生計空間,被逼得走投無路,破罐破摔,再次犯罪。吸毒人員改造后,如果還永遠被貼標簽,不利于其人生未來,也不利于整個社會和諧。
廣電的行規其實可以更人性化,比如第一次犯錯后,XX年后可付出,二次犯錯則再無機會,就像懲戒醉酒駕車的司機一樣,至少給人家一次機會。這才是人性化管理。
希望大家留言談談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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