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提拔人員要求:1、40周歲以下,2、全日制本科學歷。這樣做合理嗎?
領導提拔人員要求必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這合理嗎?如果是在體制內,這不僅不合理,還嚴重違規。
按照中央今年3月新修訂頒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提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提任廳局級以上領導職務的才要求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而從各地實際操作來看,提任科級領導職務一般參照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要求執行。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沒有任何一級黨委或組織部門制定印發的文件中,要求提拔的干部必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
這也意味著題主所在單位的做法,嚴重違背干部人事政策規定,這種為某些人量身定做的提拔條件設定,屬于典型的吏政腐敗和選人用人不正之風。
那該怎么辦呢?告他沒商量。及時向同級紀委監委和組織部門干部監督室舉報單位領導的這種違規行為,借助相關部門力量,阻止糾正這種不公不正的選人用人做法,促使單位的選人用人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作為體制內人員,也有必要掌握一些選人用人政策規定,以免被個別懷有不良企圖的領導渾水摸魚,采取違規手段損害了其他干部切身利益,大家還蒙在鼓里,只能唉聲嘆氣,而不知采取自救措施。
首先,打著干部年輕化旗號選人用人是違規的。所謂干部年輕化是上個世紀的提法了,已不符合當前干部隊伍實際和發展趨勢。黨的十八以上,上級反復重申選拔干部不能以年齡劃線、搞一刀切,就是為了防止個別領導以干部年輕化為借口,人為設置年齡界限,以便暗箱操作。隨著延遲退休成為大勢所趨,如何把一些年齡稍大干部用起來,充分發揮他們經驗豐富優勢和年富力強作用,才是當務之急。近幾年來,市縣黨委政府換屆,都已不以年齡劃線,所以年齡不應成為阻礙干部提拔晉升的“攔路虎”。
其次,干部的學歷問題也不是選拔任用的關注重點。在干部提拔晉升上,在職學歷學位與全日制學歷學位具有同等效力,只要具有相應文化程度即可,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劃線是違規行為。就算學歷沒有達到規定要求,從近幾年干部選拔任用實踐來看,辦理學歷破格提拔手續也相對簡單,基本上不會成為阻撓干部提拔晉升的障礙。
最后,領導職務的選拔任用和職級的晉升均有明確程序規定,不按規定行事的皆可認定為違規,違規提拔晉升干部是要被追責問責的。作為下屬也不要當“沉默的大多數”,要勇于通過合法渠道和途徑反映問題、維護權益,除了上面提到的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外,不少省份還推行了選人用人“一報告兩評議”制度,當每年所在單位組織干部對選人用人工作進行民主評議時,也可通過表達不滿意倒逼單位整改,因為凡不滿意率較高的單位都是要受到組織部門約談的,單位領導也面上無光,自然要想方設法改進選人用人工作了,否則下一年大家還填不滿意,搞不好單位領導就要被問責處理。所以,大家的監督并非全無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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